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招聘駐場舞台監督,申請人只需高級文憑學歷及具兩年相關工作經驗便可申請,月薪22,735元。
入職條件
申請人須持有香港演藝學院舞台及製作藝術、舞台管理或舞台製作課程深造文憑,或具同等學歷;或持有本港理工大學/理工學院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/科技學院/工業學院舞台及製作藝術、舞台管理或舞台製作課程文憑或高級證書,或具同等學歷;或持有香港演藝學院舞台及製作藝術、舞台管理或舞台製作課程文憑或高級證書,或具同等學歷;並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兩年舞台管理或舞台製作相關工作經驗;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,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,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,或具同等學歷;或香港中學會考五科,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,考獲第2級/E級或以上成績,或具同等學歷;具備良好的溝通及管理技巧;具有良好的中、英文會話及書寫能力,能操流利普通話者可獲優先考慮;及具良好電腦操作知識及操作技巧,懂操作AutoCAD者可獲優先考慮。
職責
駐場舞台監督須擔任當值舞台監督;執行日常的舞台運作及舞台服務管理;在佈置舞台、排練及演出時,監督舞台技工及初級人員的工作;與使用場地者溝通以解決技術問題;協助購置和安裝舞台設施;協助擬備及更新設施技術資料、舞台平面團、工作圖、以及器材及設施記錄。
受聘人須不定時、輪班及通宵工作以及於星期六、日及公眾假期當值,並須在戶外、颱風及暴雨期間當值。
薪酬及福利
獲取錄的申請人將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。一年或以上的合約一般會獲發約滿酬金,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整個合約,並在合約期內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令人滿意,可獲發約滿酬金。該筆酬金,連同政府根據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款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,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%。月薪$22,735。
在適當的情況下,受聘人可享有《僱傭條例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、法定假日(或代替假日)、年假、產假、待產假和疾病津貼。
截止申請日期:
5/10/2020
更多詳情:
https://bit.ly/3hHhnS7
資料來源:公務員事務局